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根据2021年泰州市对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评工作部署,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现就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内容及方式
调查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至5月23日。调查内容采用网络问卷方式,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征集对本地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二、调查对象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4类人群:社会人士、家长、教师和学生。
三、具体实施
1.问卷发放。根据满意度调查问卷产生二维码,参加调查人员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答题。
2.问卷回收。填答人提交问卷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留言内容保密。
四、有关要求
1.迅速组织发布。各学校收到登陆二维码后,要尽快在学校网站、相关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发布。
2.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广泛发动让社会各界知晓并积极组织本校教师、学生和家长参与对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确保参与满意度调查人员的数量,让更多人关心当地教育发展,公告内容要保留到5月23日。
3.坚持实事求是。要严明工作纪律,提高调查实效,杜绝虚假填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附件:兴化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二维码
兴化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13日
兴化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二维码